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广州市天诚皮具有限公司被罚
发布时间:2023-10-24 01:30:32 次浏览
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(广东)网站获悉,广州市白云区应急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【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:(穗云-10)应急罚〔2023〕68号】,涉及广州市天诚皮具有限公司。该公司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,以上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。
广州市天诚皮具有限公司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,以上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。
违法事实及证据:2023年9月14日,我街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检查时,发现你单位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。我街下达了《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》,责令2023年9月21日前整改完毕。2023年9月22日,我街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复查,你单位已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。(证据有:《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》((穗云-10)应急责改〔2023〕74号、《整改复查意见书》(穗云-10)应急复查〔2023〕75号、询问笔录等资料)。 以上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一百零一条第(四)项的规定,决定对你(单位)作出处一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。